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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委员会章程(修订)

日期:2015年12月02日

为了更好地促进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(以下简称研究院)的发展,规范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的活动,根据山西省教育厅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并结合研究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一条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术委员会是为研究院的学术研究提供指导、评议和咨询的学术研究指导机构。

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
1、制定及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。

2、负责审定研究院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。

3、协调本学科领域全国性及国际性的重大学术活动。

4、对研究院拟进行研究的年度及跨年度课题进行审定,帮助研究院把握学术研究的方向和重点。

5、每年对研究院的研究工作(包括专职、兼职研究人员已发表的论著,基地课题及进展情况,研究院的资料建设、学术交流等)进行一次全面的评议,指出成绩与缺陷,提出努力方向。

6、组织或参与研究院学术成果评奖。

7、对基地刊物的办刊方向和学术水平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
8、必要时聘请专家作为咨询委员。

9、审议研究院的其它重大科研事项。

第三条组织结构及人员

1、学术委员会由7-13名成员组成,其中本校学者不超过三分之一。

2、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:

(1)为本学科的国内外著名专家、学者,学术造诣深;

( 2)身体健康,热心研究院的工作。

3、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、本人自荐,经研究院院长提名,报请学校批准和聘任。

4、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,主任委员经学校提名、由全体学术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。

5、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,可以连任,但每届至少须更换三分之一。成员因故不能继续担任时,应以书面方式向研究院院长提出;对长期不履行委员职责的委员,研究院保留提请学校取消其委员资格的权利。学术委员会成员减少到三分之二及以下时,必须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增补成员。

6、学术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长由本校成员兼任,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第四条组织活动

1、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。经研究院院长或学术委员会主任提议,可以召开临时会议。必要时可以通讯方式征求各成员意见。

2、学术委员会的决议须由过半数成员表决通过,表决可以采用举手、无记名投票或通讯等方式。

3、学术委员会可邀请担任咨询委员的专家列席会议。

4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记录,并形成会议纪要。

5、学术委员会的活动经费,在研究院的科研经费中列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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